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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大洋盐化有限公司年产卤水320万方矿山开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洪泽大洋盐化有限公司年产卤水320万方矿山开采项目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洪泽大洋盐化有限公司年产卤水320万方矿山开采项目

  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县西顺河镇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矿山开采项目,项目新增厂房200m²,新增设备采卤泵5台,稀油站5台,原硝水泵2台,清水罐2座,油水分离器1座,原硝水罐1座等。新增采卤井10组,输卤管线6000m。矿山开采方法:钻井水溶法,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流程:水源→注水泵→注水井→进矿层溶矿→返卤井→卤水池→加工厂。项目总投资14752万元。

  2、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洪泽大洋盐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永柱        联系电话:0517-87301566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28

  邮箱:1844631552@qq.com

  传真:025-86773111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为: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重点征询评价重点、环境影响程度及环保减缓措施等方面的公众意见。

  • 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控制污染与保护环境的措施及可行性论证等。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 项目建设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
  • 工程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工程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
  • 对本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

  5、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映。

 

洪泽大洋盐化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1日

2017-04-11 10: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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